关键词:代缴生育险、产假规定、社保代理、生育假期;每个准妈妈或辣妈,都知道产假,但您的产假休的对吗,单位给予的产假天数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,如果您了解的还不是太详细,请听骏伯的解答,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)第七条规定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这样的解答您是否已明白,如不明白,请咨询骏伯人力北京分公司小乔,骏伯人力专业代理社保、公积金、生育、工伤等业务,小乔将给予您更加耐心、细致的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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